金城江区历史悠久,秦代时今金城江区境为桂林郡地,汉代时为郁林郡属地,三国时为吴国郁林郡属地。晋代先为郁林郡地,后归桂林郡。
隋朝时期,金城江区部分为始安郡属地,部分为郁林郡地,唐时隶属粤州(后更名宜州)皆为蛮地。
宋初置河池县,先属宜州,后属羁膺智州、羁膺金城州和宝积监。羁膺智州辖(今红沙一带)、富力(今拔贡一带)、智本(今凌霄、肯研一带)、兰江(今大阳,肯廷、北香一带)和平林(今板銮一带)5县,州治英罗县;羁膺金城州辖金城(老街、岜烈一带)、河池(今北香一带)和宝安(今龙马一带),州治金城县。后河池县改属羁膺智州。
宋,大观元年(1107年),在河池县境设置庭州,河池县改名怀德县,县属在河池街西一里的外韦村。大观二年(1108年),怀德县设安远寨。大观四年撤销庭州,怀德县复改河池县,隶属庆远府。
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年),河池县属庆远路安抚司。至元十六年,改属庆远路总管府。大德元年(1297年),隶属南丹庆远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
明朝天顺六年(1462年),河池县改为庭州,州治由外韦村迁至屏风山麓。不久,庭州复改河池县,仍属庆远府。弘治十七年(1504年)五月,升为河池州,始设流官。州治河池街。所辖县改为里。
清代金城江袭明制。河池州隶属庆远府。
民国元年(1912年)元月,河池州改为河池县,属庆远府。2年6月属柳江道。19年属宜山民团区。21年4月属柳州民团区。23年柳州民团区改称为柳州行政监督区,河池市仍属之。25年11月,属庆远行政监督区。29年改称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31年属第二行政督查区。38年属第十区。
1949年11月26日,河池县解放,属宜山专区。1952年12月9日,宜山专区属桂西僮族自治区,河池县随属之。1956年3月2日,宜山专区改为宜山地区,桂西壮族自治区改名桂西壮族自治州。1957年12月20日,仍属宜山专区。1958年7月19日,改属柳州专区。1965年5月18日隶属河池专区,1971年河池专区改为河池地区,河池县随属之。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池县,设立河池市。2002年10月,撤市设区。 [3]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3]215号):撤销河池县,设立河池市,以原河池县的行政区域为河池市的行政区域。1996年,河池市面积2339平方千米,人口约29万人,辖3个镇、11个乡:金城江镇、六甲镇、河池镇、白土乡、东江乡、六圩乡、五圩乡、下考乡、拔贡乡、侧岭乡、九圩乡、保平乡、长老乡、三旺乡。市政府驻金城江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河池市总人口318348人。其中:金城江镇121911人,东江镇32350人,六圩镇24560人,六甲镇14051人,河池镇18213人,拔贡镇14161人,九圩镇19196人,白土乡14471人,五圩乡12595人,下考乡6414人,侧岭乡9512人,保平乡10429人,长老乡13309人,三旺乡7176人。
2002年6月1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52号):(1)撤销河池地区和县级河池市,设立地级河池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金城江区。(2)河池市设立金城江区,以原县级河池市的行政区域为金城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江北东路。
2004年末,全区总面积2340平方千米。总人口31.0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42万人,占总人口的36.7%。辖8个镇、6个乡:金城江镇、东江镇、六圩镇、六甲镇、河池镇、拔贡镇、九圩镇、五圩镇、白土乡、下考乡、侧岭乡、保平乡、长老乡、三旺乡。共有111个行政村、33个社区。区政府驻金城江镇。
2005年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5]169号)同意调整金城江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撤销金城江镇,改设街道办事处,以原金城江镇的行政区域为该街道办事处的辖区;撤销下考乡,整建制并入河池镇,河池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三旺乡,整建制并入九圩镇,九圩镇政府驻地不变。调整前,全区乡镇辖区平均面积167.6平方千米,平均人口2.2万人,其中面积最小的是金城江镇,辖区面积约26平方千米,其次是三旺乡,面积110平方千米。下考乡人口最少,三旺乡次之。
全区现辖1个街道、7个镇、4个乡:金城江街道、东江镇、六圩镇、六甲镇、河池镇、拔贡镇、九圩镇、五圩镇、白土乡、侧岭乡、保平乡、长老乡。区政府驻金城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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