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金城江区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金城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cj.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金城江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116号,邮编:547000,电话:0778-2292818,电子邮箱:qmz2585135@163.com)。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年度工作重点,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有序推进政策文件发布解读、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等各项任务,持续深化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
1.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股室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督促、其他股室协同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良好工作格局。
2.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cj.gov.cn/),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的发展。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局年终绩效考核目标任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应公开、尽公开”“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保持政府信息公开所有栏目持续更新。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制度,杜绝不审核发布、发布内容不合规定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的数量: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32条。其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24条;部门文件8条。
2.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情况: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职能、部门文件、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行政许可业务工作等各类信息。
3.主动公开的途径:通过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4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案件;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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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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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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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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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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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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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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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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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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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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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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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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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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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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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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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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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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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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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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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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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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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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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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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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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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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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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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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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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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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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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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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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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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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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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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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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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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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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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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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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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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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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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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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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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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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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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进一步提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落实力度,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政务信息的更新,规范用字用词,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安排专人管理,及时、常态化更新信息,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提高信息敏感度,提升信息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池市金城江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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