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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1 11:44     来源:金城江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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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函》要求公布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金城江区司法行政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各基层司法所、机关各科、股(室、中心)明确1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两项制度。一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股室和个人的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工作职能调整及职责权限,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导分工、部门文件和信息等,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2024年,我局通过金城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7条;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例,未发生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该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均能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更新,满足群众咨询、查阅和下载等各类需求,有效增加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五)切实加强监督保障

我局进一步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始终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原则,按要求发布、及时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但信息公开手段较多采用文字叙述模式,形式不够丰富各股室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业务技能掌握得不够等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政务公开工作中逐步改进。

(二)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依法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2.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3.对各科室相关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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