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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9 10:40     来源:金城江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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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和《河池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河政务办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以党组书记、局长覃朝勋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陆亿诚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个业务股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两项制度。一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股室和个人的责任。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机构改革工作职能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机构概况、领导信息,编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并在政府网站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均能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更新,满足群众咨询、查阅和下载等各类需求,有效增加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五)各部门围绕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金城江区 2020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通过金城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政务公开的供给需求仍然存在着差距。信息公开手段较多采用文字叙述模式,形式不够丰富。各股室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业务技能掌握得不够等。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2022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逐步改进。

(二)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信息,根据上级要求逐步扩大对重点领域的公开内容和群众关注的领域。

2.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3.对各科室相关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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