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金城江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金城江区政府门户网站(www.jcj.gov.cn)上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8号,邮编:547000,电话:0778-2303377)。
一、总体情况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局业务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的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区财政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全区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区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本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明确财政信息公开原则,规范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方式与程序,推进了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20年,根据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变动情况,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进行更新充实,内容包括领导班子简介、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使群众充分熟悉办事流程。同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等进行详细规范,及时跟踪和变更相关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20年,我局以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网为政务主要公开载体,以板报、简报、宣传资料等辅助形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推行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在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网、局大厅、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时更新财政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工作进展情况等常规性信息,便于公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使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化。
(二)、围绕中办、国办、自治区党委办和政府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在会议结束之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了经区人大审议批准的《关于金城江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公开的预算报告做到完整、真实反映了金城江区本级财政收支情况。二是公开“三公”经费,及时在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开了区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推进重大民生支出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大力推进重大民生支出公开,对预算安排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惠民政策及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分配原则等,结合本区实际,进行公开,进一步明确了财政公开的主要内容、方式、原则、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等,不断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
3.推动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以广西政府采购网页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力度,全力打造公平、公开、公正的阳光下的采购交易。一是及时公布政府采购范围。二是及时公布采购需求信息公告。三是及时公布中标、成交结果。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1354件,采购总金额24,459.29万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20年,未发现与本局相关的虚假信息。
2.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本局主动通过金城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宣传栏等形式公开财政信息。
3.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本局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本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将主动公开类文件在成文二十天内上传至金城江区政府网站。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2020年,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无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无
3.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本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等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等问题。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金城江区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大力推进财政各项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畅通公开渠道。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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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5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 |
-2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54 |
24,459.29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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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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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等问题。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金城江区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大力推进财政各项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畅通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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