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及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二层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自治区、河池市及金城江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河池市金城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编制了《河池市金城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河池市金城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加强载体建设,强化运行管理。指定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及管理。做好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本部门各类政府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栏建设,通过本局政务公开栏、电子宣传屏等发布政府信息。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通过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2020年度公开文件类政府信息34条,所有文件均按要求标注公开属性,无超时发布现象。
(二)主动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通过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开部门监管信息7条,住房保障信息33条,工程招标投标信息6件,公开行政许可10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为民办实事信息7条,部门工作进度及成效信息13条,其他类信息4条。
(三)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及时公开我局“三定”规定、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权力运行流程等有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工作过程中的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0 | 2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6 | 1 | 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56 | 2 | 2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289249.35元 |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度,本局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广泛,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建筑市场管理、行政执法信息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投入不足。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政务工作作为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继续做好为民办实事、住房保障、建筑市场管理、行政执法、工程招投标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三是继续强化政务信息“五公开”制度落实,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为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可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jcj.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点击查看和下载(http://www.jcj.gov.cn/zwgk/zfxxgkndbg/index.s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城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141号,邮编:547000,电话:0778-2285945,传真:0778-2295983。
河池市金城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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