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兼职人员1人。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金城江区物价局切实抓好《金城江区物价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金城江区物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金城江区物价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金城江区物价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金城江区物价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金城江区物价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金城江区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金城江区物价局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等8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金城江区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要求,结合金城江区物价局实际,及时编制和录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工作,包括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财政信息、行政执法、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等,在广西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金城江区物价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便公众了解和查阅政府信息,除借助于广西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发布本局产生的非涉密政务信息外,还利用新闻媒体、简报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发挥电子网络的独特优势,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满足社会各界的多方面需求。
二、各部门围绕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局通过广西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共计54条,涉及医疗服务、供水、污水处理等关系民生重点行业价格和收费的更新调整。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金城江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价格收费管理,为实现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不超过3.5%的目标,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控工作,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涨幅预计2.5%,全面完成市人民政府和金城江区人民政府下达的调控目标任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8年金城江区物价局没有公布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金城江区物价局通过广西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54条,内容涉及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财政信息、行政执法、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等各个方面。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上级的要求按时按量分别向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各10份、物价工作动态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规章制度等信息,以供公众查阅。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在广西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公布通知、咨询投诉答复等须公开的信息;人事任免、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收费等及时更新。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及时查阅和了解到物价的新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8年金城江区物价局未收到企业、法人、公民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8年金城江区物价局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金城江区物价局接待政府信息公开场所主要是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物价局窗口、金城江区物价局办公室,均能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金城江区物价局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金城江区物价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不足:本部门政府工作信息更新有时不够规范。
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的职业素质,加大培训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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