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河政办发〔2009〕290号、《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河政办发〔2010〕309号)及《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147号)要求,由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情况,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城江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乾宵路735-25号,邮编:547000,电话:0778-2283366,传真:0778-2283366)。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按照《河池市金城江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我局充实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各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指导,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局机关各股室分工配合,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全面展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按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提供制度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局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实际,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了更新和发布。我局公开的目录有:机构概况、决策信息、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收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应急管理、人事信息、其他重要信息公开等内容。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载体建设。我局按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设立信息公示栏方便群众查阅。
二、围绕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的要求,以及国家、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8年,未发现与我局相关的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在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5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按要求向政务服务中心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材料,并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交送登记和归档制度。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更新工作。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为方便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在业务用房三楼设立政府信息查询窗口,提供查询办理一站式服务,并设专人接待、办理相关业务。目前,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设备维护和工作运行正常。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改进工作措施和方法,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司法行政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发展。
八、其他报告事项
无。
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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