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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5062号提案的答复

2025-09-18 08:35     来源: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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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5062号提案的答复

覃谟芳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期间提交的第2025062号提案《关于在全市(区)推动落实无偿献血者免公共交通、公立医疗机构挂号费、河池市政府投资或管理的公园、旅游景区等场所的提案》收悉。经我局与区交通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专题研究,并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无偿献血者免收公立医疗机构挂号费及享受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每年一次的建议

无偿献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们高度重视献血者的权益保障工作,目前无偿献血者享有以下权益:一是优先用血。在河池市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在本市医疗机构需临床输血时,如遇供血紧张的情况,可享有优先用血的待遇。优先用血总额度等于献血者的献血总量,用完即止。二是减免用血费用。中国公民临床用血时只需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在河池市无偿献血量累计≥800毫升且血液复检合格,献血者本人可终生无限量减免用血费用;无偿献血量累计<800 毫升且血液复检合格,自本人最近一次献血起5年之内,按无偿献血量的2倍减免用血费用;无偿献血量累计<800毫升,自本人最近一次献血起5年后及血液复检不合格,本人可按献血量的等量减免用血费用。献血者父母、配偶、子女自献血者最近一次献血5年内且复检合格,可按无偿献血量的2倍减免用血费用;献血者最近一次献血5年后且复检合格,可按无偿献血量的等量减免用血费用。以上均已扣除医保已报销部分。三是获国家表彰。依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第六条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国家对无偿献血的个人设立了无偿献血奉献奖金、银、铜奖,分别表彰个人无偿献血达到40次、30次、20次的献血者,并颁发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授予的证书。关于您提出的免收公立医疗机构挂号费及每年一次三级医院免费体检的建议,我们与市卫健委进行了积极沟通。目前,因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尚未出台配套政策及资金支持方案,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上述措施尚不具备条件。但我们也将持续向上级反映相关建议,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二、关于无偿献血者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的建议

经区交通局研究,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河池市本级与金城江区宜州区城市管理体制的通知》(河办发〔202235号)文件要求,金城江区辖区内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经营管理体制维持现状继续由市本级负责,金城江区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共交通经营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由市运输服务处承担。金城江区无道路运输管理职能,目前暂时无法落实该项建议措施。

三、关于无偿献血者在政府投资或管理的公园、旅游景区等场所免收门票的建议

为营造尊重和关爱献血者的社会氛围,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已主动与区内主要旅游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取得了以下进展:凡持有河池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无偿献血荣誉卡的市民,可享受在姆洛甲(小三峡)景区享受总消费9.5折优惠;在下桥竹海风情景区、龙江第一湾姆洛甲女神谷和河池镇红军饮马河露营基地均可免收第一道门票或总消费享9.5折优惠;在河池镇红七红八军河池整编阅兵纪念馆周二至周日9:0016:00期间免费开放。您提出的由河池市人民政府给予符合条件人员颁发无偿献血荣誉卡的建议已超出金城江区职能范围,我们也将持续向上级反映相关问题建议,待落实无偿献血荣誉卡发放后,对持卡个人在人民政府投资或管理的公园、旅游景区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您的监督和支持是我们不断改进工作的动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持续探索关爱献血者的有效方式,并积极配合市级层面研究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共同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期待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5918


(经办人:罗雅磊联系电话:150786080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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