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宽锋代表:
你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按时缴纳职工医保或变更医保方式的建议》(建议第5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区财政运行极度困难,在财政预算执行中,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保工资”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我区财政负担的职工医保含在职人员、编外长聘人员,其中:在职人员医保属“保工资”范畴,编外长聘人员医保已纳入财政刚性支出。今年以来,在缴纳职工社保费时,我区优先支付职工医保。
二、对于拖欠职工医保费的单位(企业),您可以向单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广西税务12366热线反映,税务部门将会依法进行受理并开展催缴工作。
三、对于经济压力大的职工或村干部需转为居民医保的,可以在原单位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然后在规定的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办理次年参保手续即可(建议一直缴纳职工医保的职工或村干部,可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变更参保医保方式,避免出现退休时因医保缴费年限不足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问题的出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以当地当年政策为准)。针对特殊群体缴费比例的规定,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相关政策贯彻落实。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医保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经 办 人:莫爱伊
联系电话:1890778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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