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那孟页岩多孔页岩砖厂:
你公司《关于注销〈河池市金城江区那孟页岩多孔页岩砖厂建设项目环境报告表审批文件〉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告如下:
一、河池市金城江区那孟页岩多孔页岩砖厂于2008年3月20日获得原河池市环境保护局金城江区分局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区那孟页岩多孔页岩砖厂建设项目环境报告表》的批复材料。
二、因市场条件变化,你公司决定终止生产烧结砖项目,并申请注销该项目环评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有关规定,经向社会公示且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同意你公司关于注销该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于2008年3月20日获批的《河池市金城江区那孟页岩多孔页岩砖厂建设项目环境报告表》文件即日起予以注销。
河池市金城江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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