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金城江区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金城江区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救治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广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河池市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河池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及医疗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健康金城江2030”规划》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金城江区地处广西西北部,区境东界宜州区,西邻东兰县,南接都安瑶族自治县,北连南丹县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是河池市经济、文化和商贸中心,也是西南出海大通道必经之路和商品流通集散地。全区总面积2340平方公里,辖1个街道、7个镇、4个乡、111个行政村、33个社区居委会。2020年,常住人口372521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68122人,占71.9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4399人,占28.02%。人口自然增长率(4.11)‰;人口出生率(8.99)‰。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11.66亿元,财政收入72903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3.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54元,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6722元。
“十三五”期间,全区统筹规划医疗卫生资源,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基础医疗卫生条件日趋完善。深入实施疾病防控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疾病防治能力稳步提升,综合监督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现妇幼保健网全覆盖,逐步形成了婚前、孕前、孕产、产后、儿童“一条龙”服务链。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经受住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考验,为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到“十三五”期末,金城江辖区内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72家。其中医院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个,其它医疗机构1个。实现了村村有政府办卫生室、乡乡有卫生院、辖区有一家二级甲等医院的目标。全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含市级医院)分别为11.76张、4.55人、6.73人,较2015年分别增长24.18%、18.71%、30.30%;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为3.65人,较2015年增长了150.46%。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266.94万人次,入院人次数13.26万人次。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为91.22%,其中医院为95.29%,医院平均住院日为12.0天。人均期望寿命从2015年的76.3岁提高到77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15年22.17/10万、4.21‰、4.66‰降至0/10万、2.79‰、3.49‰。
(二)面临形势
发展机遇。党的二十大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将维护人民健康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卫生健康在奋进的新百年征程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日益凸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来,公共卫生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迫在眉睫。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等高新技术快速发展为优化卫生健康服务与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面临挑战。当前,新发突发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共卫生安全、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构成的威胁依然存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能力亟待提升。“大卫生、大健康” 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健康河池”建设步伐仍需加快。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均、整合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多元化资源供给程度不高,健康产业和健康事业发展融合度有待加强。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为目标,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更加注重统筹安全和发展,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医防融合,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更加注重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整体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坚持中西医并重,整体规划。结合人口分布、地理条件、疾病谱等因素,分类制订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需求导向,平急结合。以问题为导向,扩大资源供给,提高 质量水平,优化结构布局,提升配置效率,既立足平时需求,也 充分考虑重大疫情防控需要,完善设施设备标准,全面提高应急 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
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强化预防为主,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 置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医防协同机制,把重大疾病防控在早期 阶段。以基层为重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密切上下联动, 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提质扩能,优质均衡。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 衡布局,加大对重点人群保障力度,缩小城乡、 区域、人群之间资源配置、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健康公平。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主导地位,强化监督管理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建设力度,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卫生健康需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满足公共卫生安全形势需要、有力支撑健康金城江建设的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分工明确、密切协作、运行高效、整体智治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特色优势明显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到2035年,全面建成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和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优于全市平均水平,中医药壮瑶医药实现振兴发展,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
|
表1金城江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 |||||
|
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金城江 |
河池市 |
指标性质 |
|
2025年 |
2025年 | ||||
|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
1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数(万人) |
0.4 |
0.4 |
指导性 |
|
2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100 |
100 |
指导性 | |
|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
3 |
每万人口急救车数量(辆) |
≧0.33 |
≧0.77 |
指导性 |
|
4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100 |
100 |
指导性 | |
|
5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比例(%) |
100 |
100 |
指导性 | |
|
6 |
每千人口重症床位数(张) |
0.45 |
0.45 |
指导性 | |
|
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
7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64(不含市级医院床位数) |
7.3 |
指导性 |
|
其中:区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60 |
4.3 |
指导性 | ||
|
8 |
每千常住人口康复病床数(张) |
0.42 |
0.42 |
指导性 | |
|
9 |
每千常住人口精神科床位数(张) |
0.78 |
0.78 |
指导性 | |
|
10 |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
0.85 |
0.85 |
指导性 | |
|
11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26 |
2.83 |
指导性 | |
|
12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02 |
3.74 |
指导性 | |
|
13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
0.54 |
0.54 |
预期性 | |
|
14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2 |
4 |
约束性 | |
|
15 |
医护比 |
1:1.32 |
1:1.32 |
指导性 | |
|
16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1:1.60 |
1:1.60 |
指导性 | |
|
中医药传承创新 |
17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62 |
0.62 |
指导性 |
|
18 |
区办中医医疗机构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
19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 |
20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4.5左右 |
4.5左右 |
指导性 |
|
21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60 |
≧60 |
指导性 | |
|
健康水平 |
22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9左右 |
79左右 |
指导性 |
|
23 |
健康预期寿命(岁) |
同比例提高 |
同比例提高 |
指导性 | |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构成,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以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等全生命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要求,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开展区域业务规划、科研培训、信息管理、技术支撑及对下级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监督考核等工作。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院前医疗急救、采供血、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机构。
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机构设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行政区划实行分级设置,设置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即河池市金城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功能定位: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本职能包括疾病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其中,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是其核心职能。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挥与市级衔接和全区引领作用,是全区疾病预防控工作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与管理、科研培训、质量控制中心。主要职责包括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工作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与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日常防控、健康管理与健康教育组织实施等。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疾病预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报告,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日常防控、健康管理与健康教育组织实施等。
2.妇幼保健体系
机构设置:设置1家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即河池市金城江区妇幼保健院。
功能定位: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以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生殖保健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加强保健与临床融合,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并负责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
河池市金城江区妇幼保健院是全区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承担辖区内妇幼健康业务管理、人群服务和基层指导任务,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
3.院前医疗急救体系
机构设置:设置依托型河池市金城江区急救(指挥)中心。
功能定位:河池市金城江区急救(指挥)中心承担组织协调全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承担伤病员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急救技能普及宣传、培训等工作,以及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4.职业病防治体系
机构设置:依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公立医院和第三方机构,建立职业病防治支撑网络,不断提升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全区至少有1家医疗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功能定位:职业病监测评估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任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主要承担对辖区劳动者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患者筛查等任务;职业病诊断机构主要承担本地区职业病诊断工作;职业病救治机构主要承担辖区职业病患者的临床治疗与日常康复治疗,强化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及多学科联动,研究职业病救治技术等任务。
5.精神卫生体系
机构设置: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精神专科和病房,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
功能定位:精神专科医院和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承担各类精神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心理健康促进等任务。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主要承担常见精神疾病诊疗、康复、健康教育、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等任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基层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复指导、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
6.卫生监督体系
机构设置:设置1家卫生监督机构,即金城江区卫生监督所。
功能定位: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中医药管理局委托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和中医药服务等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7.健康教育体系
机构设置:健康教育体系由健康教育部门、健康科普教育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等组成。
功能定位:健康教育体系承担健康促进与教育的理论、方法与政策研究,以及健康科普和健康传播规范、标准和技术指南制定,开展健康传播、健康科普、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管理与发布,提供健康素养监测与评估、各类健康促进场所建设等技术支持,负责健康教育业务指导和专业人员培训、适宜技术推广等。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包括市办医院、县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民营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服务需求的有效保障。
1.县(区)办医院
机构设置:设置1家区级综合医院,即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功能定位:县(区)办医院主要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急诊急救和危重症转诊任务,负责基层卫生人才培养、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相应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民营医院
机构设置:由投资主体自行选择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院。
功能定位:民营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或在儿科、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建设专科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医务室、门诊部等,发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作用。提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推动金城江区九圩镇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医院、六圩镇卫生院提升社区医院及东江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
机构设置:11个乡镇设置11所乡镇卫生院,金城江街道按人口布局特点设置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服务范围和村级人口分布特点,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人口较少的偏远行政村建立完善多形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
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
1.康复医疗机构设置
: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康复医学门诊。支持辖区内有条件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支持在尘肺病患者集中的乡镇设置尘肺病康复站(点)。
功能定位: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承担辖区内康复医疗学科建设、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研究成果推广等任务。二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接受综合医院转诊的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应具备为妇女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
2.其他医疗机构
合理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血液透析、医疗消毒供应、健康体检等机构,与各级各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1.合理增加床位规模。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在4.64张左右,其中公立医院2.68张左右。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相对薄弱区域。将县办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提高到每千常住人口4.60张左右。结合基层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家庭病床(或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2.优化床位资源配置结构。适度控制急性治疗性床位增长,增量床位优先向传染、重症、肿瘤、精神、康复等领域倾斜。配合市级研究建立床位分类管理制度,建设床位资源信息系统,推动床位资源急慢分开、统筹调度。
3.提高床位综合服务能力。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标准,合理提高床均面积,全面提升床位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品质。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比例,到2025年,床护比、床医比分别达到1:0.5、1:0.4,床人(卫生人员)比维持在1:1.6左右。
4.提高床位使用效率。鼓励医疗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全院床位和护士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三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功能定位,逐步压缩一、二类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预约转诊比例和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提高病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
5.加强床位资源配置管理。参照国家建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综合评价体系,对床位数量、质量、结构、效率进行综合评价,对床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结合实际情况,根据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医比、床护比、床人(卫生人员)比等指标,合理确定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原则上,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7.9天,不再增加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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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金城江辖区内医院床位配置规划(单位: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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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名称 |
2020年 编制床位 |
实际开放 床位 |
“十四五”建设项目及增加床位 |
2025年 规划编制建议床位 |
|
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金城江区人民医院) |
680 |
696 |
1.建设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南新院区综合大楼、传染病综合楼和规范化发热门诊。 2.建成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增加床位320张。 |
1000 |
|
金城江区妇幼保健院 |
30 |
30 |
增加编制床位10张。 |
40 |
表3金城江区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规划(单位:张) | ||||
|
医院名称 |
2020年 编制床位 |
实际开放床位 |
“十三五”规划床位规划建议 |
2025年规划编制床位 |
|
河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30 |
增加编制床位78张 |
90 |
|
河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 |
52 |
增加编制床位50张 |
70 |
|
南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5 |
30 |
增加编制床位20张 |
35 |
|
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 |
-- |
增加编制床位15张 |
35 |
|
河池镇中心卫生院 |
25 |
51 |
增加编制床位45张 |
70 |
|
拔贡镇中心卫生院 |
25 |
23 |
增加编制床位0张 |
25 |
|
九圩镇中心卫生院 |
60 |
60 |
提升二级综合医院 增加编制床位30张 |
90 |
|
长老乡中心卫生院 |
45 |
20 |
增加编制床位0张 |
45 |
|
白土乡卫生院 |
20 |
16 |
增加编制床0张 |
20 |
|
东江镇卫生院 |
35 |
42 |
建成金城江区中医医院 增加编制床位15张 |
50 |
|
六圩镇卫生院 |
30 |
30 |
提升为社区医院 增加编制床位数40张 |
70 |
|
六甲镇卫生院 |
20 |
25 |
增加编制床位5张 |
25 |
|
五圩镇卫生院 |
17 |
17 |
增加编制床位0张 |
17 |
|
侧岭乡卫生院 |
10 |
19 |
增加编制床位5张 |
15 |
|
保平乡卫生院 |
18 |
18 |
增加编制床位0张 |
18 |
(以上床位增加结合2022年度各单位床位增加需求调查情况及2020-2022年病床使用率作为参考拟定)
(二)人力资源
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原则上按每万常住人口1.75的比例配备。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一般按每万常住人口1名的比例配备,按照设立床位数1∶1.7的比例确定临床人员。急救中心、采供血机构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按每万常住人口1.25的比例配备。
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为满足快速增长的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应适当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水平。到2025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2.26人、3.02人,医护比达到1∶1.32。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或乡村执业(助理)医师。
增加短缺人才供给。加强精神和心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2025年,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4名,每10万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名。强化药师队伍建设,加强药师配备使用,每千人口药师(士)数达到0.54名。增加全科、重症、感染、急救、儿科、产科、老年医学、麻醉、护理、康复、药学、采供血、职业健康、食品安全与营养、出生缺陷防治、托育、信息化等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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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金城江区2025年各乡(镇)每千常住人口床位、 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配置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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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数 |
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数 | ||||
|
床位(张) |
执业(助理)医师(名) |
注册护士(名) |
床位(张) |
执业(助理)医师(名) |
注册护士(名) | |
|
1.33 |
0.50 |
0.66 |
1.21 |
0.48 |
0.61 | |
|
东江镇 |
0.82 |
0.33 |
0.37 |
1.44 |
0.58 |
0.72 |
|
六圩镇 |
0.88 |
0.38 |
0.50 |
2.09 |
0.84 |
1.05 |
|
河池镇 |
1.87 |
1.26 |
1.04 |
2.56 |
1.03 |
1.28 |
|
六甲镇 |
2.61 |
0.91 |
1.30 |
1.99 |
0.80 |
1.04 |
|
拔贡镇 |
2.27 |
0.54 |
0.65 |
1.65 |
0.66 |
0.86 |
|
侧岭乡 |
2.34 |
0.49 |
0.74 |
1.34 |
0.53 |
0.71 |
|
五圩镇 |
1.95 |
0.92 |
1.26 |
1.31 |
0.54 |
0.69 |
|
保平乡 |
1.78 |
0.74 |
1.04 |
1.63 |
0.72 |
0.81 |
|
九圩镇 |
3.36 |
0.73 |
1.57 |
3.04 |
1.22 |
1.52 |
|
长老乡 |
2.37 |
0.87 |
1.00 |
3.42 |
1.37 |
1.75 |
|
3.73 |
2.2 |
2.97 |
4.64 |
2.26 |
3.02 | |
(根据表3拟定的2025年床位数,按床护比、床医比分别达到1:0.5、1:0.4测定2025年每千人口医师数、护士数)
(三)设备资源
优化医疗机构设备配置。以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为前提,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控制医疗成本为重点,统筹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和布局。支持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金城江区人民医院)增置直线加速器、后装治疗机、3.0T磁共振、ETC等大型医疗设备。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支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更新升级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生命支持、急救、转运类别设备配置,强化检验检测仪器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加强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设备配置,按照每万人口不少于0.33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
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医疗技术临床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以满足重大疾病防控和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和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强化呼吸、肿瘤、神经、消化、骨科、康复、妇科、产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精神、放射与治疗、艾滋病和丙肝以及麻风性病防治、地中海贫血防治等,建成一批具临床诊疗中心和特色专科、优势学科,作为创新资源聚集平台,加快医学重点难点疾病攻关。
建立健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强化数据智能化治理应用。推动卫生健康政务信息数据与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社会服务管理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将信息化作为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健康医疗数据开放共享和安全管控等基础服务和标准规范,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系统建设,提升卫生健康系统网络信息安全水平。
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重大疫情防治救治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门诊(哨点)的比例均达到100%。
1.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置建设和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巩固和提升现有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检测能力,积极推进金城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全面改善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系。
2.健全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加快推进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金城江区人民医院)南新院区门诊综合大楼、传染病科建设,规范发热门诊(诊室)建设。金城江区至少配备50张传染病床位。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标准化的发热门诊(诊室),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发热诊室(哨点)。
3.加强急救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急救(指挥)体系建设,布局推进县域乡镇卫生院急救示范试点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完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基础条件。建立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连接贯通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按照“分区规划、合理布局、分级建设”原则,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2025年,建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的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深化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改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快形成“县域有中心、基层强网底”的格局,力争做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小病在乡村解决。
1.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实施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合理超前规划建设,提升设施设备水平。推进县级医院提标改造,提高传染病检测诊治和重症监护救治能力。加快推进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金城江区人民医院)南新院区综合大楼和传染病科建设,推进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金城江区人民医院)提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加强专科建设,继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和儿童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新型服务模式建设,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诊疗环境,有效承担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疑难病转诊等任务。推动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金城江区人民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行派驻、巡诊、轮岗等方式,鼓励发展远程医疗,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乡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2.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急救、全科、儿科、康复、护理、中医药和公共服务能力,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求。农村地区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不断优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加强住院病房、信息系统等标准化建设,重点健全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推动一批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医疗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河南、河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九圩镇中心卫生院、六圩镇卫生院、拔贡镇中心卫生院、侧岭乡卫生院、五圩镇卫生院、河池镇中心卫生院及东江镇卫生院等项目建设。全力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重点是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医药、儿科、全科等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合理用药水平,规范医保资金管理使用。力争3-5年内金城江区全部基层机构都参与“优质服务基层行”自评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推荐标准通过率达10%以上。
3.推动社会办医协调发展。社会办医院设置实行指导性规划。鼓励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等紧缺服务,规范和引导其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在康复、护理、检验等领域,以及眼科、口腔、精神、骨科、中医、儿科,医疗美容等专科,打造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推动独立设置高水平、连锁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机构。诊所设置试行备案制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诊所。支持社会办医院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向基层延伸分支机构。
1.构建中医药壮瑶医药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推动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建立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成覆盖县、乡(镇)两级公共卫生事件中医药防控网络和应急救援体系。
2.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中医壮瑶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辖区公立医疗机构设有中医科、老年医学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全部建有中医馆。2025年前,15%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即旗舰中医馆)建设,10%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中医阁。探索医联体建设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医服务模式,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基层。
3.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普及治未病相关知识,提高居民对治未病的认知度。到2025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壮瑶医健康干预服务。强化中医进妇幼,保障妇女儿童治未病及预防保健。
4.建立健全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工程,收集、保护当地的医药古籍文献和特色传统医疗技艺,配合自治区、河池市开展中医药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挖掘名老中医壮瑶医经验与民间诊疗技术,梳理中医药壮瑶医药的经典名方。在中医药壮瑶医药的传统领域,加大科技创新的研究和支持力度。支持科研单位、各中医医院、制药企业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经典名方及特色药的研发、应用。
5.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能力提升计划,为每个中医馆培训1-2名骨干人才,加强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力度。到2025年,每千人口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4人。
6.推动“中医药+”跨界融合体系建设。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建设项目,推动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服务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打造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带和示范基地。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健康旅游产业,配套康体旅游度假设施。打造中医壮瑶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强化防治结合、医防融合,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突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健康教育等薄弱领域,加快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
1.完善托育服务网络。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建成1-2所标准化、规范化的婴幼儿托育试点示范机构。依托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照护指导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鼓励国有企业等参与人民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左右,0.5万—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60%以上,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广大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2.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依托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职能建设健全妇产与儿童服务体系,努力推动妇女儿童医院新院区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产科、儿科建设。依托产科、儿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建设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出生缺陷防控服务水平。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到2025年,力争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国家标准,提升区级儿科服务能力。加强儿童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利用,构建区级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实现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和床位数分别达到0.87名、2.5张,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全科医生提供规范化的基本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3.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先支持老年医疗、康复、护理等床位资源设置,通过新建、转型等方式,加快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资源扩容。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力争到2025年,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能提供康复服务,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打造示范性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或“呼救中心”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打造品牌连锁服务机构。
4.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按照“市诊断、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构建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加强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依托自治区和河池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公立医院,构建我区的职业病救治技术支撑网络。
5.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支持各级各类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或指定负责科室。
6.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关注和推动妇女儿童心理精神健康,建设儿童心理精神治疗与康复,推动综合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开设精神心理科。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精神(心理)门诊,鼓励社会力量开设精神心理门诊,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制。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推动卫生健康数字化,提高监督执法水平,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质量。
1.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医教协同,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建立医学人才招生、培养、就业、使用等环节的协同联动机制,优化医学专业结构,分类培养研究型、应用型、基础型、复合型医疗卫生人才。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增加临床、实验室检测、健康管理教育等专业技术人才有效供给。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推进“互联网+”远程教育。探索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的有效路径。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的保障体制、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才留才的吸引力,拓宽基层人才引进渠道,进一步夯实基层人才队伍基础。持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多措并举充实基层人才力量。力争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30%。
2.强化健康科技创新。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支持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医学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搭建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医疗健康智能设备的移动医疗示范应用平台,实现对个人健康的实时监测评估、健康教育、及时预警和主动干预。加强临床医学研究、规范管理,支持医学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各类创新与合作。
3.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以电子健康卡为索引,实现医疗全流程服务信息化。保障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人群就医需求,逐步消除“数字鸿沟”。实现检查检验信息的结果互认,加快建立健康医疗数据开放共享和安全管控等基础服务和标准规范。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至城市医疗集团、医共体和县级公立医院,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积极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新技术,完善公共卫生数字化应用,构建公共卫生闭环管理执行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依法依规加强对互联网医疗平台的监管。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控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系统,加强重要领域数据资源、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
4.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专业化、规范化和职业化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按常住人口数量合理配备卫生监督人员。完善基层卫生健康网格化监督体系,加强农村地区卫生监督协管力量的配备。建设区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标准化实训基地。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全区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承担监督执法的机构运用移动终端开展现场执法工作,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乡(镇)安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
5.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县域医共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激励配套政策,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完善会商联动机制,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以药品临床价值为导向,规范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围绕平急转换、防治结合、上下联动、专科协同、医养结合、多元发展等理念,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协作机制。
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和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平急”转换能力。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建立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征用机制,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机制,建立健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腾空机制和流程。建立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残疾人、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服务。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巩固扩大基本公共卫生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建立完善县域双向转诊标准,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员。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整合医疗资源,集中学科优势打造自治区级产科、儿科重点学科,提升妇女儿童医疗服务质量,鼓励妇幼保健机构以孕产妇、儿童、妇女健康需求为中心,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打造防治结合的示范机构。
建立以医联体为平台、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进以电子健康卡、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信息服务。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优质专科资源对基层倾斜力度,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工作机制和转诊机制,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定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鼓励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促进专科协同发展,提升疾病综合诊治水平。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疾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
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接续性医疗机构,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鼓励农村地区通过毗邻建设、签约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医养资源共享。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将中医治未病、养生保健、康复理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支持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按照平等自愿原则互相组建、加入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和专科联盟,支持社会办医院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向基层延伸分支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院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作用,依法统筹纳入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体系。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结合民营医院特点积极开发多样化健康保险产品。
七、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编制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区人民政府按照全市的区域卫生规划,组织编制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将床位配置标准细化到各乡镇,并统筹规划本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动规划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要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划分原则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合理安排用地;医保部门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应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各地要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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