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金城江区2024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公告
现将金城江区“2024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河财农〔2023〕75号)下达金城江区2024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部分)总额93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983万元,自治区资金2361万元)。
具体项目:金城江区2024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九大类项目:产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雨露计划项目、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脱贫人口务工补贴项目、村庄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管理费。
明细如下:
一、中央资金6983万元
(一)产业开发项目4598万元
1.以奖代补(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1757.6万元(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产业发展组牵头,各乡镇实施。)
2.农业领域重点提升行动:村集体经济项目1560万元
(1)村集体经济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560万元(区集体经济办牵头实施。)
(2)村集体经济类:雪花肉牛全产业链建设项目1000万元(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产投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产业道路建设项目1280.4万元(其中:982.27万元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283.63万元由九圩镇人民政府实施,14.5万元由六圩镇人民政府实施)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67.59万元
1.易地搬迁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08.2万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实施)
2.农村公路“三项提升”工程项目102.49万元(东江镇人民政府实施)
3.屯级道路建设项目56.9万元(东江镇人民政府实施)
(三)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880万元(区乡村振兴局实施)
(四)雨露计划项目350万元(区乡村振兴局实施)
(五)小额信贷贴息335.41万元(区乡村振兴局实施)
(六)易地扶贫搬迁贴息148万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实施)
(七)脱贫人口务工补贴项目335万元(区乡村振兴局实施)
1.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100万元
2.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项目235万元
(八)项目管理费69万元(区乡村振兴局实施)
二、自治区资金2361万元
(一)产业开发项目1223万元
1.以奖代补(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733万元(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产业发展组牵头,各乡镇实施。)
2.村集体经济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490万元(区集体经济办实施。)
(二)基础设施项目235.5万元
1.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50万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
2.屯级道路建设项目85.5万元(区乡村振兴局实施)
(三)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300万元(区乡村振兴局实施)
(四)雨露计划项目139万元(区乡村振兴局实施)
(五)脱贫人口务工补贴项目200万元(区乡村振兴局实施)
1.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40万元
2.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项目160万元
(六)小额信贷贴息项目90.5万元(区乡村振兴局实施)
(七)村庄规划编制项目150万元(区自然资源局实施)
(八)项目管理费23万元(其中:22.58万元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0.42万元由拔贡镇人民政府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乡村振兴局、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区行政办公中心1楼133室。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8-2551215;qxczxj2021@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或12345。
附件:金城江区2024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表
河池市金城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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