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金城江区财政局汇总,金城江区本级部门,包括区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2019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19年区本级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26.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预算5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0.02%。公务接待费295.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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