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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函〔2025〕49号(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区2025年第一批次零星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7-11 18:15     来源: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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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办理河池市金城江区2025年第一批次零星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的请示》(金自然资报〔2025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拔贡镇大莫村、洞江村、拉电村、下桥村,白土乡德里村,保平乡纳六村、长洞村,侧岭乡侧岭社区、塘甫村,九圩镇喜洞村,六甲镇坡维村,六圩镇大丈村、则洞村,五圩镇塘州村,长老乡化板村、金洞村和长老社区的集体农用地0.1802公顷(其中旱地0.0080公顷、果园0.0286公顷、其他园地0.0056公顷、乔木林地0.0673公顷、灌木林地0.0475公顷、其他草地0.023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055公顷(均为裸岩石砾地),集体建设用地0.0322公顷(均为农村宅基地),共计0.2179公顷土地,作为河池市金城江区2025年第一批次零星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

二、请你局依法依规做好被用地单位和村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切实防范因使用土地引起信访事件发生。依法依规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已补充耕地的质量不降低。同时,督促用地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附件:河池市金城江区2025年第一批次零星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名单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2025711



附件

河池市金城江区2025年第一批次零星农村居民点

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名单

                                                                       单位:平方米

序号

镇(乡)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

地类性质

宅基地面积

备注

1

拔贡镇

大莫村

莫美叶

集体

102

2

拔贡镇

洞江村

兰振邦

集体

108

3

拔贡镇

拉电村

罗荣脸

集体

80

4

拔贡镇

下桥村

莫海定

集体

134

5

拔贡镇

下桥村

莫礼贤

集体

150

6

白土乡

德里村

韦汉促

集体

45

7

保平乡

纳六村

韦庆广

集体

150

8

保平乡

长洞村

龙昌运

集体

150

9

侧岭乡

侧岭社区

莫海龙

集体

144

10

侧岭乡

塘甫村

徐建兵

集体

128

11

九圩镇

喜洞村

韦建海

集体

102

12

六甲镇

坡维村

莫仕猛

集体

98

13

六圩镇

大丈村

余正兵

集体

111

14

六圩镇

大丈村

袁金棉

集体

90

15

六圩镇

则洞村

韦志东

集体

120

16

五圩镇

塘州村

韦铁金

集体

96

17

长老乡

化板村

石诚

集体

148

18

长老乡

金洞村

罗宗道

集体

83

19

长老乡

长老社区

郭起党

集体

140

合计

集体

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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