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28756 | |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09日 |
| 标 题: 金水许可决〔2026〕1号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那余水电站工程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发文字号:金水许可决〔2026〕1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9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广西龙辰那余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那余水电站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审批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那余水电站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请你单位按照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意见进行建设,并自觉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河池市金城江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
2026年1月9日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