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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6-27474
发文单位: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成文日期:2026年02月02日
标  题: (金水许可决〔2026〕3号)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乡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河池镇枫木村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取水许可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文字号:(金水许可决〔2026〕3号)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2日
效力状态:有效

(金水许可决〔2026〕3号)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乡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河池镇枫木村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取水许可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6-02-02 16:25     来源: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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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乡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12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行政许可。

一、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镇枫木村抗旱应急供水工程位于金城江区河池镇枫木村,厂址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07°43′7.12″,北纬24°47′49.74″项目建设以农村供水为主兼顾河池公墓公共用水、河池机场基本生活用水,可以解决枫木村缺水问题,满足供水需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区域水功能区划、水资源条件、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同意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镇枫木村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在拉电河取水。

二、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方案

项目取水主要用于农村供水兼顾河池公墓公共用水、河池机场基本生活用水,年取水量为25.18,供水保证率95%取水口位于河池镇枫木村栋良屯东北方向 1.6km处拉电河,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43′28.01″,北纬24°48′48.88″。同意你公司年取水量25.18

三、项目取水口断面取水保证率为95%的来水流量为0.10m³/s,项目生活供水量为0.008/s,项目取水量仅占来水流量的8%取水水量可靠;项目水质现状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I类标准的要求,取水水质可靠。取水口河段河床由岩石、砾石、卵石和砂岩组成,河床稳定,场地整体稳定性好。因此,取水口、水量、水质均可满足项目取水要求。项目取水符合金城江区用水总量控制等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项目取水总量25.18

四、项目的制水指标为1.05m³/m³,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 678-2023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用水定额的先进值1.05m³/m³,用水指标合理。

项目取水不会造成取水水域水量的明显减少和水位的明显下降,没有挤占生态流量,对流域生态环境影响甚微。项目取水不会造成取水口上游河道水位下降,对上游用水户不会造成影响,项目取水后,河道内水量基本不变,仍能满足拉电河下游居民生活用水、灌溉用水以及拉腊水库的取水需求,项目取水影响范围内无工业用水取水,故项目取水对第三方无影响

六、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符合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在不同分区配备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当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请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196号)的要求,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自查报告(包括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工程取水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九、本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批准编号为:(桂河金)申字〔2026〕第00002号。

十、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

202622      

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6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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