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8号)等要求,制定新的《河池市金城江区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一是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金城江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是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及其他重点机具,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油棉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多功能拖拉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烘干机、微型耕耘机、微耕机和果蔬分级机等,共15大类机具。
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来源必须清楚合法,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
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的主要部件应齐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应有发动机、变速器、前后桥、底盘等,插秧机应有发动机、分插秧机构、机架、行走装置等,动力喷雾机应有发动机、机架、泵主体等,其他机械应有机架、机具主体等。
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自带动力的农机还应提供发动机号。
最低报废年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农机,经机主书面申请,由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核定后,可申请报废补贴。申领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
三是补贴标准和资金安排。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和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按报废农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补贴标准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一)》(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二)》(附件2)。其中20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按附件1、2的中央报废补贴额累加办理(每台补贴1500元)。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二)》涉及的2024年补贴资金均可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今年中央财政已下达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兑付。对2024年6月17日起提交报废补贴申请的,按调整后的报废补贴标准执行,对已领取报废补贴的,补齐差额部分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二)》涉及的报废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四是回收拆解企业要求。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拆解企业”)应以自治区商务厅公布的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名单见附件3),也可选择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回收拆解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农业机械回收拆解。
五是报废补贴操作程序。
报废补贴操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一)报废旧机。回收拆解企业要一次性告知机主申请报废补贴的条件(来源清楚合法文件、补贴机型、补贴金额、报废最低年限、可报废机具应有部件条件等),机主自愿将达到报废条件的农机交售给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企业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对其真实性负责,并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见附件6,以下简称《确认表》),向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回收拆解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应对本辖区内回收拆解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回收拆解企业对拆解或者销毁农机的真实性负责。
拆解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应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表》,机主身份证复印件。
2.《报废农业机械来源承诺书》(样式见附件7,以下简称《承诺书》),二手农机需提供买卖合同或转让协议。
3.《报废农业机械销毁记录表》(样式见附件8,以下简称《记录表》)。
4.报废农机信息照片(包括铭牌、发动机号、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拆解前机主与报废农机合影照片(拍摄角度为左前方、右后方45°),拆解中照片以及对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后的照片。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承诺书》《记录表》和相关报废销毁图片及证照,到金城江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已公告注销的,录入机具报废时间及实施报废机构等信息。金城江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并加盖公章。
无牌证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由金城江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并根据发动机号或机架号核查机具是否在广西注册登记;没有注册登记信息的,在《确认表》签注“无该机具注册登记信息”字样并加盖公章。
(三)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记录表》《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样式见附件9)和身份证明(含原件和复印件),向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申请补贴。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还需提供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复印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机主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依照程序予以办理,定期向区财政局提交审核通过的补贴款结算材料,区财政局依据材料定期进行补贴资金兑付。每个农民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不能超过5台,每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不能超过20台。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报废补贴农机数量。
(四)同一补贴对象在当年度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的,可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按照附件1中“中央报废补贴额”加附件2中“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累加中央报废补贴额”办理报废更新补贴,在新购置的同品目机具办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兑付报废更新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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